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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服务质效加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各地方金融组织,各银行保险社团,常州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常州市资本市场协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常州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冲刺“GDP万亿之城”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金融资源投入。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储、送、用”生态闭环、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绿色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生态系统,推动金融资源倾斜投入。运用重大项目金融服务机制,加大银团贷款和项目贷款投放,全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园区新建、扩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促进新能源企业集聚发展。
(二)支持产业体系建设。围绕龙头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提出一揽子服务解决方案,支持发挥产业链领军作用,助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固链”。支持新能源产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丰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提升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组织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开展专项行动,“一链一策”提供金融支持举措,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
(三)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深化与新能源企业的业务合作,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应用,拓展融资渠道,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融资和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平台,有效解决链属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加强与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共同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体系,创新运用多种融资方式,为链属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在新能源科技企业富集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部门,探索构建科技保险共保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育,组建专业化科技金融团队,提高新能源科技领域行业研究能力。
(五)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商行+投行”“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提供创业融资辅导等金融服务。根据新能源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订单合同期限等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匹配贷款品种和期限,对技术研发、改造等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组合融资,在贴息政策支持下加大对中小企业专利权投放力度。深化“科创积分贷”试点,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评价成果运用,满足新能源科创企业融资需求。
(六)加大保险保障。积极研究重大创新平台风险特点,提供综合性保险保障方案。支持开发推广新能源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特色科技保险产品,保障新能源企业科技创新能动性。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标准化工作。
(七)服务高端人才引进。推动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省、市人才金融相关支持政策,助力“龙城英才计划”新能源专项,支持新能源产业科研人员、科技企业家、“双创”等重点群体的引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为“人才库”内人才及人才企业提供住房安居、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系列金融服务,为常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高质量推进科教人才强市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八)助力技术工人集聚。积极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特定群体发放新市民专属银行卡,针对产业职工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为新市民合理确定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支持人才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帮助产业工人留常安居。鼓励保险机构探索新市民专属保险产品,为来常工作人员提供充分的人身保障。
(九)服务新能源开发利用。针对全市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加大金融资源投放,支持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新能源推广和应用。积极运用“环保贷”、碳减排支持工具、“苏碳融”产品等政策优惠,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和各类新能源与储能融合发展项目发展。
(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产品体系,支持扩大县域地区汽车消费市场,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助力老旧小区充换电设施改造,提升充电设施“见桩率”。加大对城市新能源停车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新能源汽车保险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融合发展,提升新能源汽车保险保障水平。
(十一)进一步壮大新能源上市梯队。深入实施龙腾行动计划,积极落实新能源产业链股改上市奖励政策。强化上市培训辅导,实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加强分类指导,整合资源为拟上市企业赋能。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切实解决上市前有关问题。
(十二)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新能源企业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支持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碳中和”金融债等,多渠道补充资金,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十三)做好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跨境结算、结售汇、贸易融资、信用增进、汇率风险管理、涉外账户服务、跨境资金归集和管理、海外信息咨询、海外参展服务等多种需求。大力推动新能源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助力新能源光伏、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重点优势产业贸易出口。
(十四)吸引长期资本。招引新能源赛道领域头部机构在常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聚焦新能源主导产业引进优质项目。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机构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头部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基金、并购基金,打造“新能源之都产业基金联盟”。
(十五)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直租和回租相结合的方式,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促进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改造。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下,创新“政银担”“政银保担”等多种融资服务模式,合理设计风险分担比例和风险缓释机制,降低新能源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运用地方性金融数据及征信服务基础设施,深度挖掘新能源产业企业信用信息,推动金融机构合规有序使用相关数据信息,不断丰富信贷审批决策依据。
(十六)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政策联动、数据共享和工作互通,建立金融业服务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强化金融对接,开展“服务新能源,金融零距离”金融系统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
(十七)强化统计监测。按照“发、储、送、用”四个细分产业,专设新能源产业授信和贷款统计口径,监测分析表内外信贷情况。探索建立新能源产业景气指数跟踪监测机制,根据指数变化和授信风险监测结果,前瞻性指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风险防控。
(十八)强化信息共享。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和新能源产业领军企业家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知识和政策的宣讲,及时传导新能源产业发展最新动态,提升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精准性、有效性。
(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成果。收集金融服务新能源产业特色做法和优秀案例,并适时向全行业推广。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域外金融机构推介常州新能源产业项目,为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争取更多优质金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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